你好,抵押房产证可以增加居住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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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深圳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在法律上讲,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有三种方式:1、房产权赠予;2、房屋买卖;3、财产登记。一、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2.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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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在法律上讲,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有三种方式:1、房产权赠予;2、房屋买卖;3、财产登记。一、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2.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二、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2.办理所需要的费用:除了前面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费用;3.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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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通常不可以,房屋已经抵押,房屋产权已经抵押,因此不能添加共有人,除非房产抵押到期,具有100%房屋产权才可以添加房产名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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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新增“居住权”。所谓居住权,是指自然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民法典新增了“居住权”的概念就是在房屋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为他人设置一定时限的居住使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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