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我向女朋友借了10万元,她也写了借据。我们登记结婚后不久,她就因为各种原因逃跑了。如果我找不到任何人,我就不会离婚。我婚前借给她的十万元能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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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武汉法律问答顾问需要结合具体的性质确定荆门法律问答顾问是否有借条等记录?没有书面证据的话,是否有通话录音等作证宜昌法律问答顾问如果有借款的证据是可以协商要回来的,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回。还有一点就是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钱不属于个人的话,是要不回来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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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结合具体的性质确定

荆门法律问答顾问

是否有借条等记录?没有书面证据的话,是否有通话录音等作证

宜昌法律问答顾问

如果有借款的证据是可以协商要回来的,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回。还有一点就是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钱不属于个人的话,是要不回来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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