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老板工作,摔倒头没问题,休息三个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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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律赞网法律问答顾问处理流程1、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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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流程1、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5、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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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可以上班。用人单位不能私自辞退工伤职工,工伤职工停工休息的,用人单位也应当按月支付工资。工伤期间上班的前提是工伤职工病情缓和且可以正常工作,如果医生建议职工的病情需要休息,短时间内不能上班的,职工应当停工休息,防止病情恶化。用人单位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可以拒绝,工伤职工擅自出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停止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根据职工伤情出具的休假证明,有用人单位按当地劳动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或者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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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该公司受了工伤,并在24小时之内已经上报工伤并经过救治和休息,首先应该依据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工伤保险合同约定的条款和缴纳的工伤保险,要求保险公司给予工伤保险的赔偿,依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公司应该支付全额工资。在辞退后在家休息又返聘回去公司,期间的工资应该由公司全额发放。因为在家休息是由于公司原因,而在家休息。所以在家休息期间没有其他的赔偿,应该属于连续工龄计算。再度回公司上班应与公司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缴纳工伤保险。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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