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父母是否必须在场办理孩子姓名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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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广州法律问答顾问孩子改名字需要父母双方到场。法律规定,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擅自去更改孩子的姓名。一方想改变子女的姓名,必须要跟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带着孩子到户口登记部门办理姓名变更登记。同时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名字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名变更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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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改名字需要父母双方到场。法律规定,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擅自去更改孩子的姓名。一方想改变子女的姓名,必须要跟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带着孩子到户口登记部门办理姓名变更登记。同时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名字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名变更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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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父母双方都到场才可以给孩子改名字,改名字的手续有:1、准备改名的相关材料;2、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3、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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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给孩子改名字需要父母都到场,改名字的手续有:1、准备改名的相关材料;2、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3、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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