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签了合同,但是没有付钱。现在还没到入住时间。我不想租。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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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桂林法律问答顾问按租房合同约定办北海法律问答顾问1、签租房合同没钱付房租属于违约。不按时缴纳租金或者押金,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是民事纠纷中的一种,原则上以协商为主。出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追讨拖欠租金,向承租人追究违约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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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租房合同约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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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租房合同没钱付房租属于违约。不按时缴纳租金或者押金,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是民事纠纷中的一种,原则上以协商为主。出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追讨拖欠租金,向承租人追究违约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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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租房合同又不住了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租赁合同,进行退房退租;对方拒绝协商的,属于该方单方面违约,房东有权扣留相应房租充当违约金或者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但租赁物危害健康以及出现其他法定情形迫使提前中止租房合同的,承租人不需要支付赔偿。《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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