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下班的路上,回宿舍,摔倒,手腕骨折,是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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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律赞网法律问答顾问构成工伤的情况包括在单位工作时因工受伤的;在单位患职业病的;或者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等。工伤认定程序:申请人提交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作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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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工伤的情况包括在单位工作时因工受伤的;在单位患职业病的;或者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等。工伤认定程序:申请人提交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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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工伤,必须经当地人社部门认定,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认定。用工单位可于事故发生一个月之内、职工可于事故发生一年之内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我个人认为这种情况不可能认定为工伤。工伤的认定条件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他这三点均不属于,所以不可能认定为工伤。即使认定上工伤,各项待遇和标准均由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也不是个人想要就必须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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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上班路上摔倒骨折不算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职工上班途中摔倒致骨折,并非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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