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判决的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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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合肥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法院判决原则是: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3、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4、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5、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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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法院判决原则是: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3、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4、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5、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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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进行家庭共有财产分割时,法院应当按照权利义务相一致和有利于生产、生活等原则,公平合理地选择适当的分割方式解决矛盾。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实物分割,共有财产为可分物,而且在分割后无损于原物的价值,使各共有人分得其应得的部分。第二种:变价分割,如共有财产是不能分割的,或分割后损害其经济用途与使用价值的,则可以把共有财产作价出卖。第三种:作价补偿,共有人中有一人愿取得共有物,可把共有物作价,除自己应得部分外,按份额补偿其他共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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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遵循的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平等均分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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