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管理层让员工随意离开,餐饮需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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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保山法律问答顾问建议到劳动局寻求帮助昭通法律问答顾问这个要有证据证明临沧法律问答顾问为解决员工就餐,公司设立员工餐厅,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1.员工餐厅由物业公司进行统一管理。2.员工应严格按照物业规定的用餐时间、根据公司工作安排等实际用餐。3.就餐人员应持餐券就餐,由个人妥善保管,

保山法律问答顾问

建议到劳动局寻求帮助

昭通法律问答顾问

这个要有证据证明

临沧法律问答顾问

为解决员工就餐,公司设立员工餐厅,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1.员工餐厅由物业公司进行统一管理。2.员工应严格按照物业规定的用餐时间、根据公司工作安排等实际用餐。3.就餐人员应持餐券就餐,由个人妥善保管,遗失不补。4.员工应自觉按顺序排队就餐,做到注意礼让、有序,注意请外单位或客人优先就餐。5.就餐人员根据自身情况盛饭打汤,不得浪费粮食,如造成浪费,需按照物业公司或食堂相关规定交纳罚款或接受处罚。6.因工作需要或外出办公延误就餐时间,需事先通知综合部。餐厅内不准随地吐痰、向地面倒水、顷洒杂物,不得大声喧哗,文明用餐。7.爱护公物及餐具,用餐完毕自觉将餐具放至食堂指定的地点,非正常损耗的物品损坏由当事人照价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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