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租的房子还没到期,但是有事不能继续租,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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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邢台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属于违约,可以与房东协商。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有以下权利:1.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2.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费用。3.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包括:店铺装修费用剩余租期的摊销额;货物及预期收益的损失;以及其他可确定的损失

邢台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属于违约,可以与房东协商。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有以下权利:1.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2.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费用。3.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包括:店铺装修费用剩余租期的摊销额;货物及预期收益的损失;以及其他可确定的损失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沧州法律问答顾问

房租到期联系不到,房东可以邀请租客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敦促其履行剩余期限的交租义务;发出催告通知后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租金的,房东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秦皇岛法律问答顾问

房租不到期,不想租了就按照当初的租房合同执行。租金是肯定不会平白无故的退回去,因为租客违约了行为一般都是这样的。但是押金按说是应该退回去的。押金跟租金是两码事,正常情况押金不能扣押不给租客。别的比如水电费应该让租客付的,就可以从押金里面扣除了,多退短补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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