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离婚是为了搬家,没有填写经济纠纷。搬家后,我选择了一天再婚。房产证上的一个名字,现在离婚的财产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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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苏州法律问答顾问1、原共有财产的房产在夫妻一方名下,且根据离婚协议,在得房一方名下,直接与买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即可。2、原共同财产的房产在夫妻一方名下,但根据离婚协议,产权登记记载的一方不再享有房产权利,房产归没有记载为产权登记一方,需要先办理产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先变更到一方名下后出让。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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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共有财产的房产在夫妻一方名下,且根据离婚协议,在得房一方名下,直接与买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即可。2、原共同财产的房产在夫妻一方名下,但根据离婚协议,产权登记记载的一方不再享有房产权利,房产归没有记载为产权登记一方,需要先办理产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先变更到一方名下后出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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