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应以公证书为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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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双鸭山法律问答顾问不动产继承并不是必须要公证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可知,不动产继承的公证并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经公证之后只是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

双鸭山法律问答顾问

不动产继承并不是必须要公证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可知,不动产继承的公证并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经公证之后只是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哈尔滨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1、不动产继承公证书并不是必须的。房产继承有下列几种方法,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来操作(1)公证继承,提交公证材料进行房产过户登记,需到公证处办理公证(2)诉讼继承,提交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房产过户登记,需到法院起诉继承纠纷(3)遗嘱继承,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4)法定继承,提交死亡证明材料、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大庆法律问答顾问

可以用,但是现在不动产继承公证书并不是必须的。根据法律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除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和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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