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后,孩子能继续承包土地吗?
杭州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意见】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可以继承的,只可以继承土地上的收益。但是父母先后去世,生前的承包地没有到期,子女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土地承包的土地,父母亲已去世,子女无当地农村户口,可以继续享有该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第二十五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农村土地确权后,父母过世,子女有权在父母承包集体土地期限内继续耕种父母的土地,尽管子女户籍已经迁出,但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土地要重新分配,这个时候,没有农村户籍的子女就不能继续耕种了绍兴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子女可以继承土地承包权,但是必须根据情况而定。如果家庭成员去世了,家庭其他成员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如果子女已经不是本村户口,就不能继续承包经营,但是土地承包的收益仍然是可以依法继承的;以招标、拍卖的途径,或者是公开、协商等这些非家庭的承包方式取得的经营权,承保人死亡以后,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法律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嘉兴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父母的承包地不是遗产,子女没有继承权。但在父母名下老人去世后儿女仍然继续经营,直至下一轮土地确权或国家关系土地政策出台,否则不可改变,但是不属于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律赞网lawun.net,致力打造一个律师咨询、在线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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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什么
常德法律问答顾问土地承包经营权:1、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2、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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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在异地承包土地,可以申请办理家庭农场?
南京法律问答顾问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经依法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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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关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问题想咨询您
沈阳法律问答顾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条件如下:1.转让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2.经发包方同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经发包方同意,而不像转包、出租和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只需向发包方备案即可。3.受让方应当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经发包方同意,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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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已经签订了7年,已经种植了一年,由于地价上涨,甲方反悔要回土地怎么办?谢谢你
西宁法律问答顾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可以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届满的、承包地被征收的、承包地使用价值丧失的、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的,均可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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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地经营权的转包和出租?
土地经营权的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承包土地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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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是指土地经营权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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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可以任意调整承包地吗?
不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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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承包期内, 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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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期内妇女结婚、离婚或者丧偶,其承包地可否收回?
不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承包期内, 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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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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