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物业是否有义务为业主更换单元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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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南京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物业属于管理,不是所有权人,业主更换单元门门锁应当经过其他业主的同意,不经过同意视为侵权行为。这是违法行为,可以追究其责任。无法协商的,通过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未经业主同意,物业物权私自更换业主家的门锁,业主可以通过报警以及法律途径进行处理。物业侵犯了其余业主的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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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物业属于管理,不是所有权人,业主更换单元门门锁应当经过其他业主的同意,不经过同意视为侵权行为。这是违法行为,可以追究其责任。无法协商的,通过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未经业主同意,物业物权私自更换业主家的门锁,业主可以通过报警以及法律途径进行处理。物业侵犯了其余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三十七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第五十条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未经业主同意,物业公司无权将小区公共部位变更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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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主更换入户门物业该不该管?1、业主更换入户门物业该管。业主在更换入户门之前,必须要达到两个条件:(1)是业主必须经过小区物业管理的同意;(2)是业主必须要确定清楚入户门被更改以后,不会对房屋的主体结构造成影响。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七十条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二、物业主要管理那些方面?基本内容按服务的性质和提供的方式可分为: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三大类。1、常规性的公共服务是指物业管理中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务。主要有以下8项:(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3)环境卫生的管理;(4)绿化管理;(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6)车辆道路管理;(7)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8)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2、针对性的专项服务是指物业管理企业面向广大住用人,为满足其中一些住户、群体和单位的一定需要而提供的各项服务工作。包括:(1)日常生活类;(2)商业服务类;(3)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4)金融服务类;(5)经纪代理中介服务;(6)社会福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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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是可以要求换物业的。根据法律的规定,业主是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主体,也可以共同管理其他重大事项。而物业是为了业主服务的,他们之间就是委托于被委托的关系。所以业主是有权要求换物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第二百八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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