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起诉离婚一次判不离,不给生活费还能再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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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渭南法律问答顾问离婚官司判不离,被告能再次起诉。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判决不离婚的,当事人以同样的理由在六个月内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是不受理的。提起第二次离婚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供第一次判决书和民事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五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

渭南法律问答顾问

离婚官司判不离,被告能再次起诉。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判决不离婚的,当事人以同样的理由在六个月内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是不受理的。提起第二次离婚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供第一次判决书和民事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五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的,予以处理。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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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代价高,如果法庭不能确认双方感情破裂,起诉两三次甚至更多,仍然判不离的案例很多。民法典增加离婚新途径,经法院判不离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榆林法律问答顾问

法院调解离婚以后,当事人可以就抚养费再起诉。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者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确定后,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法律依据:法院调解离婚以后,当事人可以就抚养费再起诉。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者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确定后,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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