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左手受伤,司法鉴定9级残疾。私人老板和我一起卖了4万元的意外险,私人老板去了9000元的营养费。你还有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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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淮安法律问答顾问你好,是有合同的么?有保险的么无锡法律问答顾问建议携带材料,帮助核算赔偿数额常州法律问答顾问职工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鉴定、提交相关材料、工伤认定部门认定、办理工伤保险赔偿等,具体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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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鉴定、提交相关材料、工伤认定部门认定、办理工伤保险赔偿等,具体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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