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要怎么办

791 人看过
核心提示:南通法律问答顾问丢失身份证的,应该及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发放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

南通法律问答顾问

丢失身份证的,应该及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发放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南京法律问答顾问

遗失身份证应当先挂失,然后,依法补办。且补办身份证的,应带本人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之后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符合条件的就会给当事人办理。如果是外地的,可以咨询当地的公安机关。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镇江法律问答顾问

公民身份证丢失,应当立即到公安机关进行补办。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

律赞网lawun.net,致力打造一个律师咨询、在线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平台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