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问一下在家乡同居生子了,但现在想与其他人拿结婚证,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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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黔东南法律问答顾问当事人要办理结婚证的,需要共同向男女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提出申请,同时带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符合条件的就给办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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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要办理结婚证的,需要共同向男女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提出申请,同时带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符合条件的就给办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第一款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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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姓的人如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且符合结婚年龄,双方均无配偶的,是可以结婚的。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结婚规定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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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生孩子后再办结婚证的,生孩子和办结婚证的先后没有冲突。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证件和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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