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盖了房子,工人摔断了梁。我担心房子将来会倒塌。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能告诉他吗?还是我可以和他签订一份协议,以确保我的安全和房屋损失?

1378 人看过
核心提示:银川法律问答顾问建筑工伤赔偿的相关事项,可以由建筑工人和承包的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确定工伤赔偿的项目以及金额。如果双方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一致的,劳动者可以就工伤赔偿事项向劳动者申请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

银川法律问答顾问

建筑工伤赔偿的相关事项,可以由建筑工人和承包的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确定工伤赔偿的项目以及金额。如果双方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一致的,劳动者可以就工伤赔偿事项向劳动者申请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石嘴山法律问答顾问

一、建筑工伤赔偿怎样处理1、建筑工伤可以申请工伤索赔。根据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二、建筑工地农民工工伤怎样处理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固原法律问答顾问

对于当事人与他人之间因建筑物倒塌而发生的侵权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来进行救济。《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律赞网lawun.net,致力打造一个律师咨询、在线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平台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