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商一人死亡,其子女是否有权继承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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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上海法律问答顾问子女户籍无论是否与父亲在一处,均不可以继承田地。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承包地和宅基地都是归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民享有的是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父亲去世的,其继承人只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土地经营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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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户籍无论是否与父亲在一处,均不可以继承田地。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承包地和宅基地都是归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民享有的是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父亲去世的,其继承人只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土地经营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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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可以继承土地承包权,但是必须根据情况而定。如果家庭成员去世了,家庭其他成员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如果子女已经不是本村户口,就不能继续承包经营,但是土地承包的收益仍然是可以依法继承的;以招标、拍卖的途径,或者是公开、协商等这些非家庭的承包方式取得的经营权,承保人死亡以后,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法律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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