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没有缴纳社保,给员工扣税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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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忻州法律问答顾问个人交纳的社保是不要扣税的,如果是单位给缴纳社保,应该是个税税前扣除社保金额的。从社保角度说,只要与劳动者成立雇佣关系,雇主就有法定义务给劳动者缴纳法定基本社会保险费。如果雇主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即不存在基于雇佣关系所产生的工薪所得税前扣除项目。个人所得税,对于雇主负担部分的社保

忻州法律问答顾问

个人交纳的社保是不要扣税的,如果是单位给缴纳社保,应该是个税税前扣除社保金额的。从社保角度说,只要与劳动者成立雇佣关系,雇主就有法定义务给劳动者缴纳法定基本社会保险费。如果雇主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即不存在基于雇佣关系所产生的工薪所得税前扣除项目。个人所得税,对于雇主负担部分的社保费是免税的,同样,劳动者采用不合规的方式缴纳五险一金,对于企业负担部分的社保费同样应计入其当月薪资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长治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可以抵扣其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雇佣员工而向员工支付的工资、社保费用都属于法定可以作为企业经营成本的支出,在核算企业所得税的过程中,应当先将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及其他抵税支出予以扣除之后核算企业所得税,该部门费用是全部扣除后再核算税金的,剩余收入作为应纳税所得;企业所得税按照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为25%和2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大同法律问答顾问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如果达到纳税的标准,依然需要帮劳动者代扣个人所得税。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入职第2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未缴纳社保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可以要求补缴社保。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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