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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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宜宾法律问答顾问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立案标准:1、生产销售劣药罪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2、生产销售劣药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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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立案标准:1、生产销售劣药罪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2、生产销售劣药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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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对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定罪标准:(一)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二)主体是一般主体;(三)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利;(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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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立案标准是:行为人销售劣药,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情形;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这里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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