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离婚后搬迁户口的女方需要准备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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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武汉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出所需材料有: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程序为: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2、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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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出所需材料有: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程序为: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2、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3、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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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想要迁户的手续和证件为:想要迁出的一方需要在离婚后携带离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明等申请资料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即可,审核机关对资料进行审核后,如果符合要求就会为其办理变更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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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可以凭离婚证等相关材料办理搬迁手续,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1、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要分户的,应当持新家庭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单位分房证明。属于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法律依据:《结婚证》或离婚证明,经派出所外勤民警批准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迁出证明。二是办理迁入手续。3、不同省份对户口迁移程序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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