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口头承诺购买房屋(未来房屋),新房建成后约10-20平方米。房屋实际建成后,无礼品区,新房实际面积甚至不能达到购买合同的面积。请问,这是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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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苏州法律问答顾问以下情况属于开发商违约:1、开发商和买受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2、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3、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4、没有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

苏州法律问答顾问

以下情况属于开发商违约:1、开发商和买受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2、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3、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4、没有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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