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父母的财产,做孩子能不能加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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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柳州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1.需要看加名字时是在婚前还是婚后,或者加名字时有没有明确约定这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2.如果是在婚后加的名字,也没有明确约定,可视为是父母对夫妻的赠予,子女所占产权份额为婚后财产;3.如果婚前加的名字或者是加名字时有明确约定被赠与人为自己子女一方的,可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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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需要看加名字时是在婚前还是婚后,或者加名字时有没有明确约定这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2.如果是在婚后加的名字,也没有明确约定,可视为是父母对夫妻的赠予,子女所占产权份额为婚后财产;3.如果婚前加的名字或者是加名字时有明确约定被赠与人为自己子女一方的,可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子女所占产权份额为属于子女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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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父母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孩子的名字。父母将其共有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产权赠与子女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同样,父母申请在夫妻拥有的房屋产权证上加名的行为,属于房屋赠与行为。权利人决定增加子女姓名后,应当与子女共同申请转移登记。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税款后,由申请双方持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共同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4、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5、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6、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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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房产证上能加子女名字。在父母的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可以买卖的形式办理变更登记、可以赠与的形式办理变更登记,到房管局办事大厅交纳配图费和登记费办理增加共有人业务。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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