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当众扭学生耳朵属于损害学生自尊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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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三门峡法律问答顾问老师伤害学生的自尊心违法。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甚至应受到刑事制裁。侵犯隐私权怎么处理1、侵犯他人隐私权,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2、如果侵犯隐私的情节较严重,可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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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伤害学生的自尊心违法。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甚至应受到刑事制裁。侵犯隐私权怎么处理1、侵犯他人隐私权,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2、如果侵犯隐私的情节较严重,可能会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3、情节较重的,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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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老师没有权利揪学生的耳朵,揪学生耳朵属于体罚的行为。我国法律禁止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作为教师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对学生细心教导。如果遇到这种事情可以直接报警或者去教育局进行举报。同时老师在教学中应该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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