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私人工地工作,欠了我三年工资,欠了我钱。我丢了

769 人看过
核心提示:荆门法律问答顾问私人老板欠工钱不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可以向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

荆门法律问答顾问

私人老板欠工钱不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可以向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襄阳法律问答顾问

老板欠工人工资三年了不给,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进行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十堰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老板欠工人工资三年了不给,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进行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律赞网lawun.net,致力打造一个律师咨询、在线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平台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