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缴纳的职工医保今年10月出生的孩子,有生育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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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淮南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生育津贴待遇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个人不能自行申领生育津贴。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享受生育津贴条件的,一次性发给用人单位,再由单位转发给职工。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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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生育津贴待遇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个人不能自行申领生育津贴。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享受生育津贴条件的,一次性发给用人单位,再由单位转发给职工。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蚌埠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一般在妇女分娩后三个月内由单位出示相关证明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申领手续,然后生育津贴先打到单位的账户再由单位给个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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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生育津贴去社保局办理。生育津贴领取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经办机构接到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材料后,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于10日内核发有关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于1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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