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地眼睛被砸伤,眼底缝针出院后被砸伤的眼睛瞳孔放大,能定位工伤残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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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宿州法律问答顾问眼睛的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一级伤残: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02。三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四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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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的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一级伤残: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02。三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四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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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申请伤残鉴定如下: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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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伤残鉴定根据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生活自理障碍等因素综合判断伤残等级,比如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为五级工伤;属于他人侵权造成损害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比如一眼眼球萎缩或者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为重伤一级;其他。《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4.1.1综合判定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附录A为各门类工伤、职业病致残分级判定基准。附录B为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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