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开始收费,车辆可以不停车位上吗

644 人看过
核心提示:律赞网法律问答顾问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唐山法律问答顾问对路边车位进行收费在我国是合法的,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

律赞网法律问答顾问

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唐山法律问答顾问

对路边车位进行收费在我国是合法的,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廊坊法律问答顾问

对于小区的具体停车费用,各地政府指导价格不同,以具体城市标准执行。根据《物权法》第73条的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由此可知,土地使用费收费的法律依据是《物权法》,收费主体是业主。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而管理费的收费依据是《合同法》及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而《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因此,物业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是可以利用小区的土地进行经营的。车主向物业交纳的其实是车辆保管费。法律依据:是《物权法》,收费主体是业主。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而管理费的收费依据是《合同法》及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而《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因此,物业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是可以利用小区的土地进行经营的。车主向物业交纳的其实是车辆保管费。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

律赞网lawun.net,致力打造一个律师咨询、在线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平台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