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将于下周开庭。被告能被追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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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深圳法律问答顾问在刑事案件中,如被告上诉,如果针对的是刑事方面的判决结果,那么原告方即受害人无需准备;如果上诉的内容包括了刑事附带民事部分,那么也只要准备好一审己方的资料!惠州法律问答顾问您好,您是哪一方当事人广州法律问答顾问一个刑事案件从批捕到开庭中间的程序包括侦查,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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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如被告上诉,如果针对的是刑事方面的判决结果,那么原告方即受害人无需准备;如果上诉的内容包括了刑事附带民事部分,那么也只要准备好一审己方的资料!

惠州法律问答顾问

您好,您是哪一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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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刑事案件从批捕到开庭中间的程序包括侦查,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等,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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