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结婚户口不在妈妈家,家里只有我一个女儿,农村宅基地确认可以写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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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宿迁法律问答顾问一般在农村不动产证都写户主的名字。在农村无论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都是以户为单位的,也就是说,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整个家庭的,确权书上无论写谁的名字都可以的,当然一般老人和儿子还在一个户口本上就写老人的名字;若儿子结婚单独立户且有单独房子则写儿子的名字,当然对于到底要写谁的名字是一个家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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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农村不动产证都写户主的名字。在农村无论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都是以户为单位的,也就是说,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整个家庭的,确权书上无论写谁的名字都可以的,当然一般老人和儿子还在一个户口本上就写老人的名字;若儿子结婚单独立户且有单独房子则写儿子的名字,当然对于到底要写谁的名字是一个家庭内部的事情,可以进行协商,避免不必要的争端。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申请共有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向全体共有人合并发放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人申请分别持证的,可以为共有人分别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应当注明共有情况,并列明全体共有人。

扬州法律问答顾问

一般在农村不动产证都写户主的名字。在农村无论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都是以户为单位的,也就是说,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整个家庭的,确权书上无论写谁的名字都可以的,当然一般老人和儿子还在一个户口本上就写老人的名字;若儿子结婚单独立户且有单独房子则写儿子的名字,当然对于到底要写谁的名字是一个家庭内部的事情,可以进行协商,避免不必要的争端。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申请共有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向全体共有人合并发放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人申请分别持证的,可以为共有人分别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应当注明共有情况,并列明全体共有人。

南通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不能,农村宅基地审批以户为单位,一户一宅,所以一般来说都是只写户主的名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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