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30日购买的商品外包装生产日期为2021年11月2日,可以要求赔偿吗?

614 人看过
核心提示:茂名法律问答顾问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

茂名法律问答顾问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提供者要求赔偿。

江门法律问答顾问

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湛江法律问答顾问

可以要求赔偿。1、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的义务。2、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七日之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律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律赞网lawun.net,致力打造一个律师咨询、在线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平台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