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农村。我和老人分户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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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通化法律问答顾问分户是指公民因生活或居住条件发生变化,由一户分为数户的户口登记。众所周知,户口本上是要填写落户地址的,没有房子就没有落户地址,就不能分户。也就是说,分户要满足的基本条件就是有合法稳定的住所。想分户但没有房子,应该怎么办?子女成年后,想从父母的户口本中独立出去,自立新的户主,但个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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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是指公民因生活或居住条件发生变化,由一户分为数户的户口登记。众所周知,户口本上是要填写落户地址的,没有房子就没有落户地址,就不能分户。也就是说,分户要满足的基本条件就是有合法稳定的住所。想分户但没有房子,应该怎么办?子女成年后,想从父母的户口本中独立出去,自立新的户主,但个人名下没有房子应该怎么办理分户呢?像法律依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就规定:“因分家、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户内房屋权利人可以凭分家析产协议或人民法院裁决书等涉及房屋处分内容的材料,以及房屋权属登记证明、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分户登记。夫妻之间、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或独立成套住宅的,不予分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十六条就规定:“户内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可以凭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合法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未变更、分割的,不予分户。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分割以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由上可知,成年子女想同父母分户,但个人名下没有房子,可先同父母分家析产,再凭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合法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不过需注意的是,从现实情况来看,以下情况是不允许分户的:房屋处于抵押状态的不能分户;家庭成员未满18周岁,同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分户地址处于拆迁、发展规划区不能进行分户;家庭是独生子女的也是不能申请分户;夫妻未办理离婚手续的,不能进行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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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双方的户口一般都要分开。当然也可以不迁移,但是大部分人都会选择迁出。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注意提供相应证明,例如落户地的房产证等。如果当地政策允许的话,也可以迁回原籍。根据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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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回原籍:拿着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有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现籍分户:户口和前夫分开,单独立户,虽然还是一个户口地址,但是户口在法律意义上是分开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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