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伤残离婚时会补偿吗

1671 人看过
核心提示:石家庄法律问答顾问一方伤残赔偿金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个人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等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

石家庄法律问答顾问

一方伤残赔偿金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个人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等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唐山法律问答顾问

离婚伤害赔偿是在离婚诉讼期间或者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在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秦皇岛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一方的伤残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一方的伤残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律赞网lawun.net,致力打造一个律师咨询、在线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平台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