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伙伴生活,没有手续,10多年了,现在想分开,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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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杭州法律问答顾问如果严重可以报警处理温州法律问答顾问根据不同的情况,我们做以下分析:(一)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后要求关系的,自行解除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二)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三)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因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纠

杭州法律问答顾问

如果严重可以报警处理

温州法律问答顾问

根据不同的情况,我们做以下分析:(一)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后要求关系的,自行解除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二)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三)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因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做出处理;(四)同居者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因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做出处理;(五)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无须向人民法院起诉;(六)因同居关系所产生的财产纠纷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可由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七)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以借款等形式确定赔偿金,一方起诉主张另一方支付该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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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分手进行财产分割的方式:双方有财产归属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没有协议的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按共同共有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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