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孕妇,然后被骑自行车撞了,我付了次要责任,他付了主要责任,现在在医院,这个怎么补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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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重庆法律问答顾问你好,根据交警定责处理遵义法律问答顾问对交通事故中受人身损害的孕妇进行赔偿的标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重庆法律问答顾问

你好,根据交警定责处理

遵义法律问答顾问

对交通事故中受人身损害的孕妇进行赔偿的标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恩施州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孕妇出车祸的赔偿,同其它人身受伤的事故赔偿的原则是一样的,即按照实际受伤造成的损失和事故责任确定。但是,孕妇因其特殊性,在确定实际受伤造成的损失上比普通人涉及的因素更多,要更谨慎,更复杂些。但依法处理,实事求是的原则是不变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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