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做了10几天然后离职,公司说培训费要做满一个月才能给然后就不给培训费,请问这种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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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广州法律问答顾问劳动者离职后,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订立服务期且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公司要求劳动者赔偿培训费是合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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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离职后,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订立服务期且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公司要求劳动者赔偿培训费是合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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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者辞职后,单位无权向劳动者收取培训费,除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且在这期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培训,则此时劳动者提前辞职的需要支付违约金,可按照培训的费用来适当地支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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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公司要求赔偿培训费,若双方签订服务期协议的,一般是合理的,但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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