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何处理贷款纠纷开庭案件中被告怀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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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温州法律问答顾问请告知具体案情来为你分析金华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民间借贷纠纷包括其他的案件开庭流程一般包含以下程序:1、宣布开庭;2、核对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身份;3、审判长询问当事人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4、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5、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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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民间借贷纠纷包括其他的案件开庭流程一般包含以下程序:1、宣布开庭;2、核对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身份;3、审判长询问当事人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4、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5、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鉴定人员的回避;6、法庭调查阶段,由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进行答辩;7、法庭举证质证阶段,先由原告进行举证,被告逐一进行质证。再由被告举证,原告进行质证;8、法庭询问阶段,原被告之间可以互相发问,再由主审法官进行提问;9、法庭辩论阶段,进行第二轮辩论;10、陈述最后意见,如事实清楚的,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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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间借贷纠纷诉讼的开庭程序:先由书记员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然后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信息,宣布审判人员的组成,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义务;再进行法庭的陈述、举证、辩论;最后由法院宣告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第一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第一百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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