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后会有案件吗?法院判缓刑后会有案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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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株洲法律问答顾问缓刑结束后,应当按照以下情形进行处理:1、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遵守义务的,在缓刑结束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2、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有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缓刑,然后再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刑罚;3、司法机关发现犯罪分子以前还有罪行未判决的,也必须撤销其缓刑,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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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结束后,应当按照以下情形进行处理:1、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遵守义务的,在缓刑结束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2、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有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缓刑,然后再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刑罚;3、司法机关发现犯罪分子以前还有罪行未判决的,也必须撤销其缓刑,然后再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刑罚;4、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违法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其缓刑,然后执行原来的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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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刑不是全都是当庭宣判。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缓刑全部是当庭宣判的,所以缓刑既可以当庭宣判,也可以是定期进行宣判,依据案情而定的。缓刑又被称为“暂缓量刑”或“缓量刑”,一般指的是对于触犯刑法,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的表现,且如暂缓执行期间确实不会再次危害社会的,即规定一个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限内,犯罪人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判缓刑的条件如下:1、犯罪分子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犯罪情节轻微;3、犯罪分子具有悔罪表现;4、犯罪分子没有再犯危险性,而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不利影响。但是,对于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犯罪分子,不能适用缓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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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刑会有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只要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有罪的并且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会产生案底。案底一旦产生,便终身保存,不得消除。《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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