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关系债务人死亡超出保证期间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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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丽江法律问答顾问贷款人死亡,担保人还需向其继承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当事人约定如贷款人死亡保证人无需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除外。贷款人死亡不是债权债务终止的法定情形,债权债务未终止的,债权的从权利,即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未消灭。《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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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死亡,担保人还需向其继承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当事人约定如贷款人死亡保证人无需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除外。贷款人死亡不是债权债务终止的法定情形,债权债务未终止的,债权的从权利,即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未消灭。《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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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贷人死亡,担保人的责任: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还款的责任。但担保人的损失可以向主贷人的继承人追偿。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民法典》第七百零二条  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德宏法律问答顾问

借款人死亡还是需要偿还高利贷,但是如果借贷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借款人死亡的,则应当由其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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