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安徽人,现在62岁了,没有工作,我是独生子女,62岁的独生子女能办那个低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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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台州法律问答顾问低保是指最低生活保障,即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分为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低保是按家庭收入核算的,农村低保是指对持有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实行差额救助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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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是指最低生活保障,即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分为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低保是按家庭收入核算的,农村低保是指对持有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实行差额救助的制度。而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均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南通法律问答顾问

你好,申请低保需要提交一下信息:1、低保申请书、承诺书、授权书;2、身份证、户籍索引复印件(原件备查);3、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4、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5、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6、单亲家庭提供抚(扶)养费或企业遗属补助费证明,属离异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独居老人提供子女赡养费及收入情况证明;7、家庭及直系亲属分立户口的,只能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同时出具其他方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救济证明; 8、年满18岁的学生提供在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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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法律没有规定独生子女户就要享受低保,申请低保不是以子女的多少为标准,而是以家庭基准收入为标准的。不同省份有不同的低保规定,但相差不大。例如:法律依据:《湖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第十条持有本地常住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村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可申请享受当地农村低保待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和扶(抚)养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具体有:夫妻;共同生活的子女(包括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与父母、继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与子女双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与父母双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其他经县以上民政部门认定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第十一条农村低保保障的重点对象是因病、因残、因年老体弱致贫和生存条件特别恶劣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村困难居民家庭。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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