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新生儿落户时,父母是否必须亲自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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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广州法律问答顾问新生儿的入户,随父、随母自愿,在父亲、母亲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申请入户都可以。必须至少一个人回去办理。必须至少一个人回去办理。需要父母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法律依据:《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孩子在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另一方(即不是入户的一方)开具的未落户证明。需要父母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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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的入户,随父、随母自愿,在父亲、母亲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申请入户都可以。必须至少一个人回去办理。必须至少一个人回去办理。需要父母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法律依据:《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孩子在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另一方(即不是入户的一方)开具的未落户证明。需要父母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孩子在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另一方(即不是入户的一方)开具的未落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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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新生儿上户口时,孩子户籍所在地不是必须随父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并非必须在父亲户籍地登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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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上并未规定必然父母双方户口在一处,才能为孩子落户。现实中父母户口分处异地的情形也很普遍,也不能因此而剥夺孩子落户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现在各地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孩子落户地可以随母亲也可以到父亲户口所在地落户。具体手续,可咨询一下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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