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婚后买房只写了女方一个人的名字,男方贷款买的女方没有出资,如果离婚,女方有权得到房子一半的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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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苏州法律问答顾问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不一定算共同财产的。虽然只有一方在婚后购房,但是如果是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贷款也是出资方个人偿还的,该房应为夫妻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该房屋不予分割,另一方无权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只有夫妻用共同财产购房,即使只有一人名下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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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不一定算共同财产的。虽然只有一方在婚后购房,但是如果是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贷款也是出资方个人偿还的,该房应为夫妻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该房屋不予分割,另一方无权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只有夫妻用共同财产购房,即使只有一人名下也算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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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买房只写女方一个人的名字,而日房产证是女方个人所有,那么这个房子也是属于夫妻共同才产,并不是个有才产。只要婚姻存续期购买的才产就属于共有才产。男方有分割才产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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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1、双方若签署婚内财产协议或已经对房屋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分割。2、双方若无任何约定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需要进一步明确出资方式:(1)若父母全资出资,登记双方名下,那么除有协议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情形外,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若父母部分出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登记在双方名下,此种情形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有协议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解释(一)》第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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