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6年分配给我的宅基地。当时,我无条件盖房子,在其他地方工作。18年后,我回来发现自己被邻居占领,申请了土地使用证。我还能回去吗?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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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眉山法律问答顾问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现土地证主要有三种,即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现在新的证称为不动产证。达州法律问答顾问关于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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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现土地证主要有三种,即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现在新的证称为不动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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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纠纷,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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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要回,没有过户,就是具体的转让行为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在此期间反悔还是可以的,而且宅基地证并不能单独转让,必须和地上建筑物一并转让才有效。二,宅基地:1,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2,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3,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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