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生完女儿后,男方重男轻女。孩子一年两个月没交任何费用。生孩子之前,我有一份婚房9万元的协议,没有买。钱在我父母手里。现在这个人告诉我要回9万元。我女儿可以不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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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济南法律问答顾问法律分析:能退。未婚符合退还彩礼的条件,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但是对于子女的抚养事宜,不抚养的一方要按照比例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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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能退。未婚符合退还彩礼的条件,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但是对于子女的抚养事宜,不抚养的一方要按照比例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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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非婚生子女的钱不一定可以追回来。若该钱财为一般的赠与,则在钱款转移之前,父母可以撤销赠与。若该钱款系支付给子女的抚养费的,则不得请求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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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返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若孩子随女方一起生活,女方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要求男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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