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办理了离婚手续,但一直住在一起,婚前资产转移到妻子的名下,离婚后购买的资产以妻子的名义,离婚前欠他妻子名下的房子可以依法偿还欠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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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成都法律问答顾问在离婚后婚前房产仍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承担夫妻归共同债务,需要承担所有权人的个人债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可以用婚前房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果协议不成的,

成都法律问答顾问

在离婚后婚前房产仍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承担夫妻归共同债务,需要承担所有权人的个人债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可以用婚前房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遂宁法律问答顾问

1、若是婚后购买房产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偿还;但如果是在婚前一方购买的,属于一方债务的,另一方不负责偿还。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泸州法律问答顾问

婚前债务离婚后一般由个人承担,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夫妻共同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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