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临聘教师,12月递交辞职报告。但是一直都没有老师和我对接工作。直到2月21日才有老师和我对接请问合理吗?

1369 人看过
核心提示:太原法律问答顾问你好,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和福利是由用工单位提供支付(或由劳务公司代付)。工资施行同工同酬。用工单位无同岗位其他劳动者,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社保也是要办理缴纳的。只是不同的用工单位具体运作标准不同:有的是按照平均标准,有的是按照最低标准。临汾法律问答顾问协

太原法律问答顾问

你好,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和福利是由用工单位提供支付(或由劳务公司代付)。工资施行同工同酬。用工单位无同岗位其他劳动者,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社保也是要办理缴纳的。只是不同的用工单位具体运作标准不同:有的是按照平均标准,有的是按照最低标准。

临汾法律问答顾问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

阳泉法律问答顾问

聘用教师的辞职流程是先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学校;然后按照约定完成工作交接;再由学校为其出具解约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证明文件;最后为其办好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手续。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律赞网lawun.net,致力打造一个律师咨询、在线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平台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