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户口上门了.户口迁走了.你还能回来分土地和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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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温州法律问答顾问1、原则上来说,当事人户口迁出后,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在损坏不能利用的,是会由该集体无”偿“收回的;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该宅基地所在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

温州法律问答顾问

1、原则上来说,当事人户口迁出后,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在损坏不能利用的,是会由该集体无”偿“收回的;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该宅基地所在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金华法律问答顾问

法律分析:首先要确定土地是集体的还是个人的,要是集体的,户口迁出,不再是这个集体的,当然没有权利了。如果是个人的,是你父母的,父母健在,那就不管你户口在不在,都没你的份,如果是父母的,且父母不在了没有遗嘱的话,你做为第一继承人之一,不管户口在不在,都有权利分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宁波法律问答顾问

首先要确定土地是集体的还是个人的,要是集体的,户口迁出,不再是这个集体的,当然没有权利了。如果是个人的,是你父母的,父母健在,那就不管你户口在不在,都没你的份,如果是父母的,且父母不在了没有遗嘱的话,你做为第一继承人之一,不管户口在不在,都有权利分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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