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在外地做事情伤到手,社保刚停了能不能报销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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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哈尔滨法律问答顾问工伤的报销办法:职工或者职工所在的单位应当依法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在获得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准备好医疗费等缴费单据、职工本人的社保卡等材料;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最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核算应予报销的费用,支付给职工。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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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的报销办法:职工或者职工所在的单位应当依法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在获得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准备好医疗费等缴费单据、职工本人的社保卡等材料;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最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核算应予报销的费用,支付给职工。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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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发生的工伤之后完全可以跨区域进行报销的,但是应该由发生地的单位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然后认定工伤之后,到本地的社会保险部门进行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鹤岗法律问答顾问

劳动者发生工伤,社保局会根据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的申请和实际发生的工伤费用等来进行赔付,社保局可按法定的标准依法赔偿给劳动者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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