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嘱范本的格式是怎样的(什么情况下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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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一、房屋遗嘱范本的格式是怎样的?遗  嘱立遗嘱人(姓名、别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公民身份号)。为了×××,特请×××和×××作为见证人,

一、房屋遗嘱范本的格式是怎样的?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别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公民身份号)。

为了×××,特请×××和×××作为见证人,并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1、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及特征:×××

2、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

3、其他说明事项:×××

本遗嘱一式×份,由×××、×××、×××保存。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时间:公历××××年××月××日

立遗嘱人(签名并捺右食指印)

见证人(签名,无利害关系人不得少于二人)

代书人 ×××(签名)

××××年××月××日

二、什么情况下遗嘱无效?

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因此,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如果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立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在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的;伪造的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篡改也有可能导致部分无效,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遗赠抚养协议因是双务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再次是继承。对同一财产有不同的方式的,以效力最高的遗赠抚养协议为准。如果,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相冲突,冲突部分的遗嘱内容无效。

4、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生前就把遗嘱立好,也是为了避免在百年之后家庭成员之间因为争夺遗产而形同陌路,还有很多立遗嘱人可能都是在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代书的遗嘱,自己写遗嘱的话也没有什么特别严格的要求,只是清楚的表达自己对于房产的分配意见就可以,在没有去世之前,遗嘱都可以由立遗嘱人更改。在律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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